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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表于 2020-06-01 | 查看 1458 次

深建质安〔2020〕29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市检测中心,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市燃气行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建设领域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建设领域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住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活动,推动各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切实推动全市住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安排在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全年。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2020年6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

  四、组织架构

  成立2020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市住房建设局各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住房建设局各相关处室、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区(新区、合作区)住房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各区住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质安处,负责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各区住建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指导相关活动顺利开展。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积极参与、参加网络课堂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市安委办在“学习强安”APP平台开设网络课堂培训专题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网络课堂培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

  3.开设网络专栏专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4.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企业、在建项目在项目现场等场所,设置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张挂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标语横幅,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二)举行“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线上线下同步观摩活动

  1.参加全国启动仪式。6月1日,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网络视频会或网络直播的形式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进会,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掀起“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第一个高潮。

  2.参加省住建厅启动仪式。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省住建厅6月初以网络视频会的形式举行的2020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3.组织线上线下观摩活动。(1)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组织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观摩学习示范工地,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2)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以线上视频的模式,推广介绍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先进经验做法;(3)于6月下旬,以网络直播及互动形式,组织开展创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经验交流活动,邀请专家讲解文明施工、土建、机电等经验做法,与参与者通过网络互动。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我市住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1.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宣传。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全方位宣传,报道隐患排查整治好的做法、有效的措施,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组织企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借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从业人员在线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曝光隐患排查不力的企业和单位。

  2.开展排查整治活动。住房建设系统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开展隐患自查,通过开展或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充分动员企业及项目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动员社会群众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和隐患举报。

  (四)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等安全培训

  1.广泛组织观看云课堂培训课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以及“学习强安”APP平台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培训课程。

  2.广泛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节目、官方网站、新媒体和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的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不同的人群开展安全知识直播活动,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

  3.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列讲座。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类法律、法规规定宣讲,工程建设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讲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讲座。活动地点及时间计划另行通知。

  4.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政策宣贯。于6月上中旬开展《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五)组织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

  1.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与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广东分会场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市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直播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以互联网、无线网络等线上媒体为主要形式开展咨询日活动。

  2.积极参加各类网络活动。观看应急管理部门“主播走现场”网络直播活动,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等平台知识竞赛活动、参与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参与新浪微博“朋友圈的安全谣言”话题活动,在网络掀起学习安全舆论高潮。

  3.创新开展各类互动活动。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网上知识竞赛、网络直播互动以及H5游戏互动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动项目各参建企业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灵活使用沙盘、网络平台等,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燃气安全等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于6月中下旬,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应急演练。

  2.组织开展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对市管在监房屋建筑工程的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安拆工等四个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专项培训(9月30日前完成)。

  3.开展“送教进工地”活动。委托深圳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开展建筑业“送教进工地”活动,对全市建筑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1)12月底前计划完成对全市4万名建筑从业人员免费培训教育工作;(2)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前通用安全常识》、《各工种典型事故案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典型事故案例》等;(3)采取培训机构会同受训机构共同组织的方式,按照行政区域进行规划,培训场地可选择在项目现场,或由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场地。每期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低于70分钟。

  4.开展实名制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对全市一线建筑从业人员进行线上免费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到年底)。通过在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平台学习《建筑施工安全应知应会标准化教材》课程。

  5.开展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于6月初组织全市燃气行业学习《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以视频案例的形式提高全市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并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横幅,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在地铁、公交车等媒体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宣传。

  6.组织开展全市商业用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主管部门牵头,市燃气协会承办,各区(新区)配合开展,通过知识教学以及实操等教学方式,进一步加强商业用户从业人员燃气安全教育培训,营造燃气安全用气氛围,提高从业人员用气意识;开展网格员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培训工作。

  7.组织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培训。组织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住建局、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等从事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房屋安全管理培训班(时间另行通知)。

  8.开展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应急预案培训。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建设工程弃土海上外运应急预案》培训。

  (七)深入开展危大工程等安全执法检查

  1.开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20〕14号)的工作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重点突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务必落实四个100%措施(对辖区内所有危大工程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2.组织模板支架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模板支架专项治理行动,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轮扣式、套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加强对扣件式、碗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的管理,大力推广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模板支架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抽检行动。加强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计划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开展专项抽检行动,对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的施工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格处理。

  4.开展燃气行业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于6月初,联合消防救援支队、区安委办、消安委办和市燃气协会开展燃气行业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工作。

  (八)各企业及相关协会开展相应活动。

  各企业、相关协会要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积极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闭环整治,全面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

  4.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处置演练。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积极主动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6.开展员工大培训、安全大讲堂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协调主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安全第一,有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营造氛围,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请各区住房建设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工作经验和工作情况,加强活动影像材料收集,于5月29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7月1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其中: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附件1.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单位联络员信息表.doc

  2.住房建设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分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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